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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去年冬天終於結束和老東家的關係。

接到通知的第一感想是:老闆的運勢真的背。因為莎莉己備好辭職書,再過四天就要送出,屆時公司將可省下一筆遣散費。哈哈!莎莉的財運不錯。(長期處在士氣低迷、人心惶惶的環境裏,令人心情沮喪,莎莉一直捏著辭職書,隨時想扔出去。)


有了這筆遣散費加上「失業給付」,可以好好的休息一陣子。


於是報名參加旅遊。


 


『代誌不是像憨人想的那樣簡單』。要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,有幾個必備的主要條件:1.非自願離職2.有就業意願。被裁員當然是非自願離職啦,但就業意願在人心裏,官員如何審核?那就必需以實際行動來証明囉!也就是接受就業服務站的就業輔導。


就這樣,莎莉又去上班了。您也許會說,假意去應徵,找個理由拒絶受僱不就得了!


 


理由官方早替你想好了,都有明文規定的。


 


*薪資太低:必需低於失業給付。


假設你月領50,000,你的投保薪資可能只有25,000元,其他的所得名目分別是職務加給、房租津貼、節能奬金、誤餐費…….失業給付=投保薪資x60%。有老闆會白目到只給你15,000元?那是違法的,低於法定基本工資。


 


  離家太遠:必需距離居住地30公里以上。


  技術不合:僱主都沒嫌棄你呀!


  興趣不合:有誰對賺錢沒興趣?


.


.


.


認命啦!莎莉就是『業命』。


 


到一個新環境總有些事要重新學習、重新適應,所以比較忙,上網的時間少了,對好友們說聲抱歉!


 


 


這是在韓國「愛寶樂園」拍的







 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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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莎莉與您再續前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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